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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5-04-05 07:59:38
地 点:北京
据介绍,该厂2号机组预计明年3月份将正式投产。
--10月8日,阳煤二矿连续第三年煤炭产量突破千万吨大关。现在,瓦斯超限从前几年9个煤矿的月均2万次以上,到如今43个煤矿的一个月以个位数计。
作为阳煤集团的另一主导产业,煤化工产业2011年也取得了长足发展,聚力于新型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三大领域建设,经济规模已经接近煤炭产业,处于全省领先地位。阳煤集团已经为自己找到桃子,那就是--下大力建设亿吨煤炭集团和中国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建设山西最大、中国五强煤化工集团,建设山西产业链条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建筑建材地产企业,建设山西第一大煤机化机成套制造企业,建设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山西第一大综合商社,建设晋东百万吨级全循环铝工业基地,确保十二五期间销售营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进入世界企业500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阳煤集团面对挑战,先行先试,着力推进采掘文明向制造文明转变、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粗放增长向绿色发展转变,一大批转型跨越发展项目依次排开。利用上市平台、投资公司,租赁、发债等多种方式,从资本市场筹集60多亿元。--8月22日,世界首台水冷壁水煤浆气化炉在阳煤丰喜临猗分公司一次投料成功。
2011年,阳煤集团在安全生产前提下,坚持合理安排生产接续,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生产措施,积极采用先进采煤工艺,为稳产高产创造了有利条件。阳煤速度,令人惊叹。从整个市场分析,以往传统的煤炭调出省,很多已经转化为煤炭资源调入省,新增合同大多属于市场合同。
3.价格上涨的分歧,也是分歧最大的一点。1.衔接数量的问题:总的衔接数量虽然同比减少,但预计明年关闭矿井及资源萎缩会导致煤炭产量下降和可供资源量减少,并未被考虑在内。所以,今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对立是不可避免的,价格市场化是大势所趋。在电煤合同中,部分煤炭企业取消重点和市场限制,采取一揽子加权平均定价原则。
放开电煤价格各有利弊,一方面可以降低这些地方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能源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第一,重点合同以出省电煤为主,根据公告精神和此前电价上涨的政策,符合合同价格上涨5%的规定。
除了第一个方面包含的矛盾以外,问题还集中在公告中提出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产自用的电煤,年度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2011年电煤合同有多个价格的,以合同双方确定的最高实际结算价格为准)的5%。所以,煤炭企业的态度非常明确,鉴于电价实际上涨的绝对值,明显高于公告提出的煤价上涨的相对幅度,明年合同价格上涨低于5%就不签合同。绕开电煤价格来维护自办电厂效益,虽然可以提高这类电厂的竞争力,但是会导致上网电价低于社会平均水平,造成企业总收入降低,竞争力提高的同时效益下降,现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明年关闭矿井及资源萎缩会导致煤炭产量下降和可供资源量减少,这并未被政策制定者考虑在内,存在合同衔接数量难以兑现的风险。
在这方面,一些电力企业表示基本可以接受,或者提出双方再行协商。煤价放开有利于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环境保护,加快新能源的推广使用,改变过多依赖煤炭的能源消费格局。第三,地方政府收取各项费用及之后涉及的煤炭资源税等新增税种的问题。4.重点合同大多属于出省电煤,这部分合同电煤一般低于各省省内协调电煤价格,因此对于产煤省来说,明显属于利益输送。
在电煤合同中,部分煤炭企业取消重点和市场限制,采取一揽子加权平均定价原则。所以,煤炭企业的态度非常明确,鉴于电价实际上涨的绝对值,明显高于公告提出的煤价上涨的相对幅度,明年合同价格上涨低于5%就不签合同。
在电煤市场紧张的时候又要求政府出面协调,这个时候往往是煤炭资源相对紧张的时候,个别电力企业甚至要求煤矿递补合同,导致煤炭企业难以正常经营。也有一部分电力企业提出应按以往重点合同价格执行,对此,煤炭企业的观点是新老合同划断有利于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煤炭市场化不能走回头路。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30号公告,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已经展开。部分重点电煤合同结算周期延长、质量下降。5.电煤合同逐步过渡到预付款制。对此,煤炭企业坚持煤炭市场化不能走回头路。若按照重点合同进行衔接,则等于这些省低价调出、高价调入煤炭,人为造成市场扭曲。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逐步实现全部电煤预付款。
与其说本地电煤合同的签订将是今年合同衔接的重点与难点,倒不如说本地电煤合同衔接的做法也是推动产煤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考验地方政府由执政到服务转变的手段。第一,重点合同以出省电煤为主,根据公告精神和此前电价上涨的政策,符合合同价格上涨5%的规定。
2.新增重点合同价格没有明确,煤炭企业对于新增合同全面按照市场合同协商衔接。第五,应增强合同的严肃性。
从公告全文分析,仍然是利用计划手段解决市场经济问题的思路。这种衔接和定价原则应该普及和提倡。
在电煤价款结算过程中,市场电煤已经基本实现预付款。3.价格上涨的分歧,也是分歧最大的一点。1.衔接数量的问题:总的衔接数量虽然同比减少,但预计明年关闭矿井及资源萎缩会导致煤炭产量下降和可供资源量减少,并未被考虑在内。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些电厂超订合同,选择对其有利的合同优先执行,履行合同时随意增减合同数量,以达到投机的目的。
从整个市场分析,以往传统的煤炭调出省,很多已经转化为煤炭资源调入省,新增合同大多属于市场合同。第二,关于产煤地区自产自销的电煤衔接,意见分歧最大。
所以,合同衔接的数量应体现资源的变化。2012年煤炭市场面临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煤炭企业表示既要落实好公告精神,又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全面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目前衔接进展特别顺利。
按照最高价格签订2012年省内电煤合同的政策,明显具有提高自产自用电煤价格,本地电煤价格率先放开和先行市场化的意图。除了第一个方面包含的矛盾以外,问题还集中在公告中提出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产自用的电煤,年度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2011年电煤合同有多个价格的,以合同双方确定的最高实际结算价格为准)的5%。
所以,今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对立是不可避免的,价格市场化是大势所趋。由于自产自用电煤一般都是在各地政府的协调下完成的,所以离开地方政府的协调,电煤合同的签订等于一句空话。第四,对于煤矿办电厂的电煤衔接,应该同步提高这部分电厂的电煤价格。◆对于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的政策要求,煤电双方的理解有所不同。
在煤电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前,煤炭企业不发煤。主要是因为,一些电厂投机取巧,在有多种价格合同的情况下,先发运低价合同,其余价格合同少发或者不发,严重影响煤炭企业的产销平衡,导致产销脱节。
强烈要求电煤合同均衡兑现,月度合同过期作废。对于公告中提出的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的理解,煤电双方并不一致。
◆新增的重点合同价格全面按照市场合同协商衔接,一些电力企业表示基本可以接受,也有一部分电力企业提出应按以往重点合同价格执行。放开电煤价格各有利弊,一方面可以降低这些地方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能源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
当时初步估计空袭导致70人死亡。...
截至10日,围绕踩踏事件提起的民事诉讼已有至少58起。...